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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赴礼泉县进行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评估督导
    来源: 评审三处 日期: 2020-12-14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县城排水设施建设专项评估督导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0〕1452号),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2020年12月11日上午,我中心相关人员和从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遴选的1名资深专家组成评估督导小组,赴礼泉县对其泥河沟截污干管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督导。

           到达礼泉县城后,评估督导小组一行对已实施的泥河沟截污干管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查勘,打开部分已建成的污水检查井查看了运行情况;随后在县住建局查阅了《礼泉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系统化项目实施方案》《礼泉县泥河沟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礼泉县泥河沟截污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礼发改〔2019〕140号《关于〈礼泉县泥河沟截污干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礼发改〔2019〕160号《关于〈礼泉县泥河沟截污干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文件资料和相关手续,与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就项目资料进行了沟通交流。

           随后中心在县住建局召开了评估督导情况沟通会,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相关负责同志,邀请专家,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我中心向卫民副主任、评审三处负责人朱海翔、助理工程师王钰琦参加了会议。朱海翔主持会议,介绍了评估督导背景,提出了评估督导要求。会议听取了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对项目进展情况的介绍,邀请专家提出了意见建议,朱海翔、向卫民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朱海翔提出,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至今未到项目单位,需尽快落实。向卫民强调:项目存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项目可研报告审批之前已经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资质为国家已作废资质,不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提供资料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存在投资不一致相差悬殊的问题,资料整理不细致,有矛盾和不合理不合规现象;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技术文件和各种审批手续资料工作,确保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现象。

           据介绍,咸阳市礼泉县泥河沟截污干管建设工程西起312国道,东至污水处理厂,在泥河南北两岸铺设截污管网长度约5742米,管径D1200毫米-D1800毫米,并实施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5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和地方预算内投资5815万元。目前,已建设完成主管道铺设5.3公里、管桥架设100余米、检查井80个,完成金额约6000万元。

           根据评估督导情况,我中心将尽快起草评估报告,上报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