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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赴勉县进行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评估督导
    来源: 评审三处 日期: 2021-3-22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县城排水设施建设专项评估督导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0〕1452号),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2021年3月10日上午,我中心相关人员和从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遴选的1名资深专家组成评估督导小组,赴勉县对其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督导。

           到达勉县县城后,评估督导组一行对县城江北区已实施的改造原雨污合流十支排、新建雨水箱涵及检查井进行了实地查勘,打开已建成的雨水检查井查看了运行情况;随后在县住建局查阅了《勉县县城排水专项规划2011-2030》《勉县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管道改造项目建议书》《勉县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勉县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管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管道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勉发改发〔2019〕225号),《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勉发改发〔2019〕284号),《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管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勉发改发〔2019〕289号)等资料,召开了评估督导情况沟通会,邀请专家,汉中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领导许宗利、投资科相关负责同志,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中心向卫民副主任、评审三处负责人朱海翔、工程师常斌参加了会议。朱海翔主持会议,介绍了评估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式,强调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县城排水防涝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对项目进展情况的介绍,邀请专家进行点评提出了意见建议。向卫民指出: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与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不相符,所提资料不聚焦国家下达资金项目内容,针对性、精准性不足;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等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建议尽快完善项目前期技术文件和审批手续,确保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内容一致;加快资金拨付和竣工验收,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据介绍,汉中市勉县县城江北污水出口段管道改造项目内容包括:改造原雨污合流十支排50米(3×3.5米)、新建雨水箱涵50米(3×3.5米)及检查井2座。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650万元和地方预算内投资450万元。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完成投资约900万元。

           根据评估督导情况,中心将尽快起草评估报告,上报省发展改革委。